GRS全球回收标准Chuangsheng C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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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用于GRS产品生产的化学品的GRS标准
信息来源:验厂之家    浏览次数:611次

    全球回收标准认证GRS主要从四个部分执行,现在来分析第四部分-化学要求

    期望结果:

    用于生产GRS产品的化学品不会对环境或工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GRS仅适用GRS产品制造过程中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该标准不适用于整个设施,而仅适用于GRS产品的生产。GRS不涉及最终产品中存在的化学品,因为它不能控制在GRS生产链中用作初始投入的回收产品中可能存在的任何化学品。

    GRS产品的最终销售商有责任确保产品符合自己或指定的受限制物质清单(RSL)或销售国家的任何法律要求。

    一、化学品管理

    1、GRS产品化学品管理

    除化学品管理系统(CMS)(见第C1.2节)外,认证组织应保持:

    1)GRS产品中使用的所有化学品投入的准确清单;

    2)每次投入的文件,表明它们被接受用于GRS产品(见D3.1中的详细信息)。

    3)根据第D2部分中的危害标准评估GRS产品中使用的所有化学品的流程。

    2、纪录保持

    1)认证组织应保存GRS产品生产中使用的每种物质(或混合物)的安全数据表(SDS)。SDS不得少于3年,并且符合至少一个以下标准:

    ANSIZ400.1-2004确定了符合美国OSHA危害通信标准的信息

    1907/2006(REACH)号规范(EC),根据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安全数据表规则修订,并由1272/2008(CLP)9号规范(EC)引入,将GHS的其他要素的实施纳入了欧盟法规。

    全球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化学品(GHS)。

    2)认证组织应保存评估的记录,以验证是否符合“ZDHCMRSL合规指导”文件。

    二、GRS中的受限制化学物质

    关于可用于GRS产品生产的化学品的GRS标准,主要基于以下要求:

    1.排除REACH对人类健康和/或环境危害的固有问题物质。

    2.排除根据特定危险代码或风险术语分类的物质和混合物。

    3.排除不符合ZDHC制造商限制物质清单的物质。

    1、固有问题物质

    用于加工GRS产品的任何化学品不得含有欧洲法规(EC)第1907/2006号——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中第57条所述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包含在法规附件14中。

    2、排除根据特定危险代码或风险术语分类的物质和混合物。

    不得使用表A中列出的任何危险声明代码和/或风险术语(或其组合)指定(或可能在应用时指定)的物质或混合物。

    3、排除不符合ZDHC制造商受限制物质清单(MRSL)的物质。

    1)超过ZDHCMRSL规定参数的化学成分可能不适用于GRS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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