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S全球回收标准Chuangsheng Csr
192020-5
GRS标签产品的要求
信息来源:验厂之家 浏览次数:906次
B1.2a标签必须包括GRS标志,短语:“用(或包含)X收材料”。
X?以成品中适当的计量单位表示回收材料的最终百分比。
材料是指作为回收过程的输出而创造的原材料。
对于具有多种可回收材料类型的产品,每种材料必须分别列出每一个百分比:
e.g.*“用/含有60?生羊毛,40?生聚酯”
标签必须参考认证机构(例如。认证机构的名称和/或标志)和对认证组织的引用(例如。注册组织的名称和/或许可证编号)。
措辞(B1.2a和B1.2b)可以翻译成销售国的当地语言,只要意思不变。在所有情况下,措辞(B1.2a和B1.2b)必须出现在徽标下面或旁边。
经GRS吊牌标签检验合格的产品:
B1.1a为了使产品在任何参考标准的情况下销售,必须在上一次B2B交易中为该特定产品签发交易证书。
B1.1b产品必须含有至少50?回收含量。
B1.1c只有经过认证的组织才能参照GRS对产品进行标签。
B1.1d如果产品被识别为GRS认证,则必须使用徽标,遵循A3节的设计规范。使用GRS标志不是强制性的,除非产品上提到G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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